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》的通知(教职成〔2021〕4号)、安徽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《安徽省<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>实施工作方案》的通知(皖教秘职成〔2022〕30号)、《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办法(修订)》等文件精神,为强化2025届毕业生岗位实习过程管理,确保岗位实习工作安全、有序进行,对2025届毕业生岗位实习工作做出如下总体安排。
一、组织领导
学院成立2025届毕业生岗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。
组 长:尹宗平、尹仕果
副组长:刘泽发、张克柱
成 员:教学办、综合办、各教研室主任、专业带头人、辅导员(班主任)及实习指导老师。
二、实习相关安排
1.实习时间。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,2022级各专业学生将于2024年6月下旬进行岗位实习,实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。
2.实习形式。岗位实习按照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原则,采取集中实习和自主实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。集中实习由学院联系实习单位,通过双向选择,确定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。自主实习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,选择符合条件的实习岗位,由学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(或家长)申请,经实习指导老师实地考察评估后,报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岗位实习。
学生自主联系的实习单位,经实习指导老师实地考察评估后,如果实习单位条件较好,且实习单位有意愿和学院签订校企合作协议的,可以认定为集中实习。
3.实习管理。岗位实习全部过程通过“工学云实习管理平台”(以下简称“平台”)(https://p3.gongxueyun.com/login)进行信息化管理。学院将安排专人做好平台维护工作,创建专业实习计划,关联指导教师,通知岗位实习学生及指导教师登录平台,开展岗位实习工作,并对学生的实习过程进行监管、定期检查。
三、具体工作要求
1.明确实习要求。根据教育部“职业院校专业(类)岗位实习标准”要求,结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专业特点,各专业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实习方案,明确岗位要求、实习目标、实习任务、实习标准、必要的实习准备和考核要求、实施实习的保障措施等,实习内容应基本覆盖专业所对应岗位(群)的典型工作任务。
2.组织实习动员。岗位实习前学院将做好实习前的动员和思想教育工作,召开实习管理规定专题培训会及岗位实习动员会,向学生阐明实习目的与意义、实习内容、实习要求、成绩评定标准、实习纪律和安全等方面的内容,加强实习生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培训,使学生、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熟悉各实习阶段的任务和要求。
学生实习前需提交外出实习、实训安全承诺书,与学校、实习单位签订三方实习协议,并取得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(或家长)签字的知情同意书。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需另行提交《学生自主联系岗位实习单位申请表》,由家长签字确认并报经二级学院审核备案。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,不得进行岗位实习。实习期间更换单位的,需报学院批准备案,并重新签订实习协议。
3. 严格审核实习单位。学院要核实岗位实习单位资质,应选择合法经营、管理规范、实习设备完备、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。
原则上学院不组织学生跨省实习,鼓励学生在合肥市(包括巢湖市、肥东县、肥西县、长丰县、庐江县)本地实习。能集中安排实习岗位的,尽量统一安排学生集中岗位实习。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,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。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。
4.落实岗位实习指导教师。学院将选派教学经验丰富、综合素质好、责任心强、协调能力较强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,并落实好企业管理人员,全程指导、共同管理学生实习。通过建立QQ群、微信群等方式,切实加强对学生岗位实习工作的组织和监督。既要做好实习指导工作,也要关心实习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。
5.加强岗位实习的过程管理。实习期间,实习生要及时向指导教师、辅导员、班主任等反馈实习情况。实习指导教师要加强对自主实习学生的指导,通过现场、电话和网络等形式对学生实习进行指导,协调解决实习过程中学生反映的问题。指导教师要认真及时地通过“工学云实习管理务平台”做好岗位实习的过程监控和考核,督促学生每日在平台上“签到”、认真提交实习周记、实习报告等写实性资料,批改实习日志,监测学生实习动态,并以此作为学生实习成绩考核依据。学院将安排专人在平台同步查看学生实习、指导教师工作实况,及时跟踪处理异常信息,更新学院实习信息。
6.加强对岗位实习工作的指导与检查。学院领导、指导教师、辅导员及班主任要检查、了解和指导实习工作,关心岗位实习学生的工作、学习和生活。要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,保持与实习单位、学生家长及学生的联系。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,对岗位实习单位开展走访和调研,听取实习单位对我校实习教学的组织、实习质量以及教师指导情况的意见和建议,反馈实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,进一步提高岗位实习质量。
7.做好岗位实习的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。实习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、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,爱护实习单位设施设备,完成本专业规定的实习任务和毕业设计,撰写实习日志,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毕业设计作品和实习总结报告(附有关佐证材料,如照片、音视频等)。岗位实习的考核结果分优秀、良好、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,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,并纳入学籍档案。未经批准的属于擅自变更,与未经同意擅自结束岗位实习的一样,岗位实习成绩按不合格计。实习考核不合格者,不予毕业。
8.为集中实习学生购买校外实习期间意外伤害保险。学院汇总学生岗位实习责任险参险名单,报教务处统一办理,从学校相关专项中列支。
9.做好学生岗位实习材料的整理和信息报送工作。实习结束后,学院要做好岗位实习相关资料整理、归档工作,做好学生岗位实习工作总结,并按规定将实习有关材料上报至教务处。
10.2024年6月底前已落实好实习单位的学生,需在实习单位完成毕业设计工作,未确定实习单位的学生,2024年9月份开学需按时返校,在学校进行为期4周的集中毕业设计,期间学院和学生共同落实实习单位,待毕业设计完成后,再进行岗位实习。
附件:1.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
2.学生岗位实习法定监护人(或家长)知情同意书
3.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外出实习、实训安全承诺书
4.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
5.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退役学生免岗位实习申请表
6.工学云系部管理人员使用指南
7.工学云APP指导老师和班主任使用指南
8.工学云APP学生使用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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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4月8日